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25
  • Tax100会员 33655
查看: 836|回复: 0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国税发[2011]170号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我省增值税起征点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334
2020-7-15 12:05: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浙国税发[2011]170号
文件名: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国税发[2011]170号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我省增值税起征点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1-11-1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我省增值税起征点的通知
浙国税发[2011]170号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我省增值税起征点的通知
  浙国税发[2011]170号
  全文有效
  2011.11.17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根据财政部令第65号《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经研究,现将我省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如下:
  一、销售货物、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00元;
  二、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
  三、本通知自2011年11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执行。
  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省局报告。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