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稽查案件移送工作制度》的公告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0号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稽查案件移送工作制度》的公告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0号
全文有效
2011-11-23
为了规范全省国税稽查移送涉嫌犯罪的税收违法案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和《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税发〔2009〕157号)等相关规定,省局制定了《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稽查案件移送工作制度》,现予以发布,并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稽查案件移送工作制度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