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社局
关于公布200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人办〔2007〕97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环保局,省直有关厅(局)、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监理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82号)精神,现将200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二、我省刘用清等59人成绩合格,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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