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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福建人社局 闽人办〔2007〕103号 关于公布2007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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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t.fujian.gov.cn/zw/zxwj/bbmwj/200709/t20070920_909314.htm
发文单位: 福建人社局
文件编号: 闽人办〔2007〕103号
文件名: 福建人社局 闽人办〔2007〕103号 关于公布2007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7-08-1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福建人社局
关于公布2007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人办〔2007〕103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国土资源局,省直有关厅(局)、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95号)精神,现将2007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个科目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
二、我省黄健等22人成绩合格,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福建省人事厅办公室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二OO七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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