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310
  • Tax100会员 33377
查看: 415|回复: 0

[社保] 福建人社局 闽人办〔2007〕115号 关于公布2007年度质量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7999
2020-7-15 11:51: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t.fujian.gov.cn/zw/zxwj/bbmwj/200709/t20070920_909327.htm
发文单位: 福建人社局
文件编号: 闽人办〔2007〕115号
文件名: 福建人社局 闽人办〔2007〕115号 关于公布2007年度质量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7-08-2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福建人社局
关于公布2007年度质量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闽人办〔2007〕115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质监局,省直有关厅(局)、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质量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20号)精神,现将2007年度质量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合格标准
中级资格:质量专业综合知识科目和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科目均为102分(试卷满分均为170分)。
初级资格:质量专业相关知识科目和质量专业基础理论实务科目均为90分(试卷满分均为150分)。
二、我省张祥楼等249人成绩合格,取得质量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初、中级资格。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福建省人事厅办公室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二OO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下载

  


  点击进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