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社局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10 米 X4往返跑 12"2(含)以下 13"1(含)以下
1000 米 跑 4"05"(含)以下 4"25"(含)以下
立定跳远 2.2 米 (含)以上 2.0 米 (含)以上
10 米 X4往返跑 13"2(含)以下 14"0(含)以下
800 米 跑 4"00"(含)以下 4"20"(含)以下
立定跳远 1.5 米 (含)以上 1.4 米 (含)以上
场地器材: 10米 长的直线跑道若干条,在跑道的两端线(S1和 S2)外 30 厘米 处各划一条线(图 1)。木块( 5厘米 × 10 厘米 )每道3块,其中2块放在S2线外的横线上,一块放在S1线外的横线上,秒表若干块。
测验方法:受测者用站立式起跑,听到发令后从S1线外起跑,当跑到S2线前面,用一只手拿起一木块随即往回跑,跑到S1线前时交换木块,再跑回 S2交换另一木块,最后持木块冲出S1线,记录跑完全程的时间。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 “0”时则进1。
注意事项:当受测者取放木块时,脚不要越过 S1和 S2线。
场地器材: 400米 田径跑道。地面平坦,地质不限,秒表若干块,使用前应进行校正。
测验方法:受测者分组测,每组不得少于2人,用站立式起跑。当听到口令或哨音后开始起跑。当受测者到达终点时停表,终点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登记成绩以分、秒为单位,不计小数。
测验方法:划一条横线,受测者站立横线后,脚尖不得越过横线,起跳时两脚必须同时离地,落地后不得再移动脚位。测量跳远距离时,以脚跟末端与横线的垂直距离为准。
测验方法:受测者跳起双手正握杠,两手与肩同宽呈直臂悬垂。静止后,两臂同时用力引体(身体不能有附加动作),上拉到下颌超过横杠上缘为完成一次。记录引体次数。发现受测者有违例情况,及时指出。违例动作不计次数。
动作规格:受测者全身仰卧于垫上,两脚屈膝稍分开,大小腿成直角,两手指交叉贴于脑后,另一人压住受测者两踝关节处。起坐时,以双肘触及或超过两膝为完成一次。仰卧时两肩胛必须触垫。
测试方法:测验时两人一组,一人计时,一人计数(25岁以上组不计时,但中间停顿不得超过5秒钟,否则测验无效)。一分钟到时或最后一个,受测者虽已起坐,但两肘未触及膝盖者,该次不计算。发现受测者有违例情况,及时指出。违例动作不计次数。禁止使用肘部撑垫或臀部上挺和下落的力量起坐。测定过程中,要给受测者报数。
附件下载
点击进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