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稽查局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稽查局2019年度第一批市局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结果的公示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稽查局2019年度第一批市局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结果的公示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稽查局
全文有效
2019.7.31
一、 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
(3)《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7〕122号)
(4)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稽查局《关于修订2019年度全省税务稽查质效评价计分方案的通知》(浙税稽便函〔2019〕30号)
二、执法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稽查局。
三、 执法内容
根据浙江省税务局稽查局2019年上半年质效评价的要求,按照《全省税务稽查案件质效评价计分方案(2019年2.0版)分解表》,随机抽查案件比例目标值为全部稽查案件立案数的20%。我局通过“金税三期税务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中的重点企业稽查对象、非重点企业稽查对象和异常稽查对象名录库,全程录像跟踪定向抽取了2019年度第一批市局重点稽查对象,此次随机抽取市级重点稽查对象和市本级房地产企业共131户。
四、执法流程
随机抽取的重点稽查对象采取先自查后重点检查方式进行,检查所属期间为
(1)自查工作由企业自查自纠为主,结合税务稽查人员辅导自查,时间安排在2019年6月18日至7月31日;
(2)重点检查工作分两批安排,重点检查方式以调账检查、实地检查相结合,时间安排在2019年8月1日至。
附件:2019年第一批随机抽取的重点稽查对象名单(公示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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