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社局
关于报送工程技术人员煤炭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闽煤职改字〔2007〕6号
各设区的市职改办、省直有关厅(局、公司)职改办:
经研究,拟于今年12月召开省工程技术人员煤炭专业高级职务评审会议,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煤炭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委会的评审范围:
凡在企事业单位中从事采矿工程、选矿工程、矿井建设、煤田地质与勘探、矿山机械与电器维护及维修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闽经职改〔2003〕299文规定的申报条件者均可申报评审。
二、申报高级工程师应报送如下材料:
1.设区的市或省直厅、局、公司职改办委托评审函一份;
2.《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一式三十份(见附件,用A3纸打印);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四份(贴一寸相片);
4.任现职以来近5个年度的《考核登记表》各一份。省煤炭集团公司所属单位人员还应提供《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综合考评表》一式二十五份;
5.任现职期间个人独立撰写的、能反映本人理论水平的、用于送鉴定的专业技术代表作一篇(原件一份、不署名三份);其余文章各一式一份;
6.学历证、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聘书、聘约合同、继续教育证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能反映本人能力、水平、业绩、成果、工作经历的证件各一份;业务自传打印一式三份;
7.根据省人事厅《关于改进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若干意见》(闽人发[2004]145号),外语作为必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外语成绩证书原件或《免试审批表》;
8.破格晋升人员还应提交符合破格条件依据原件各一式一份;
9.《申报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一份(由单位提供);
10.以上除论文复印件外,其他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
三、几点要求:
1.送审材料应符合要求。个人所提供的论文、奖励、业绩、成果等材料必须是任现职期内的,在填表中要注明时间、地点。凡在简明表中有体现组织、负责的项目(课题)及获奖情况均应提供相应的材料依据。
2.所填栏目要齐全饱满,不留空白,并贴足照片。字迹要清楚、端正,论文均需打印。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要负责《简明表》中考核结果的填写;《评审表》的单位推荐意见栏也应写充实、详细(《评审表》不许采用散页打印装订)。
3.袋内应分类装订,材料袋的封面需要有《送审材料清单》。
4.曾在往年被评委会否决再次申报者,应按有关规定重新整理并补充新材料,原表格一律不得使用。
5.省煤炭集团所属单位的申报对象,其任职期的考核由集团公司组织或委托考核。
6.职改部门对提交的材料应严格按文件要求进行逐项审核,上报材料必须规范、完整、可靠。复印件必须由职改办审核验证原件后复印并加盖公章。
7.收费标准按闽价〔2000〕费字239号文执行;本次评审的任职资历截止至2007年12月31日;材料报送的时间为2007年11月1日-30日,逾期概不受理。
8.报送的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概不受理,未尽事项,按原有关文件执行。在报送材料前,应将《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在所在单位的公告栏中张贴公示7天以上(含7天),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符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9.报送材料地点: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改办。
附:《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
联系电话:0591--87509552 联系人:肖飞鹏
福建省煤炭工业集团公司 福建省职称改革
职改领导小组 工作办公室
二OO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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