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社局
关于批准确认刘必恩等35位同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闽人复〔2007〕216号
省工商联职改领导小组:
《关于予以批准确认刘必恩等35位同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函》(闽联函[2007]17号)悉。经研究,批准确认由省非公企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会评审通过的刘必恩等35位同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07年12月 7日,请予公布。
附:刘必恩等35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二OO七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
一、 经济师(14人)
省直:刘必恩、卢碧云、李少方、林枝春、许水深
异地:阮俊良、蔡丽娟、陈孔容、洪劲松、苏顺振、高 瑛、吴志东、雷荣瑞、魏德福
二、建筑专业工程师(14人)
(一)土木工程施工
省直:林 明
深圳:汤七林、许洪青、刘善学、曹永安、李 旭、宾芳菲、黄钦银、黄庆夫
(二)建筑设备安装
深圳:陈文锋(给排水)
(三)建筑工程管理:
省直:林思略、张小梅、王剑青
异地:郭贻宝
三、电子专业工程师(3人)
省直:林齐权、林齐强、孙 红
四、机械专业工程师(4人)
省直:陈 超、周柱华、罗 概、姚剑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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