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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福建人社局 闽人发〔2008〕16号 关于公布我省2007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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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t.fujian.gov.cn/zw/zxwj/bbmwj/200803/t20080304_909548.htm
发文单位: 福建人社局
文件编号: 闽人发〔2008〕16号
文件名: 福建人社局 闽人发〔2008〕16号 关于公布我省2007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8-02-14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福建人社局
关于公布我省2007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通知
闽人发〔2008〕16号

省教育厅、福建物构所、厦门大学、福建医科大学:
  根据人事部、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和中国科协《关于公布 2007 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7] 155 号),我省郭国聪等 6 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被确定为 2007 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以下简称“工程”),现予公布 ,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更好实施人才
  强国战略”,“努力造就世界一流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注重培养一线的创新人才”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统筹抓好以高层次人才为重点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以“工程”国家级人选为重点,积极做好相应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 要进一步加大对“工程”人选的培养力度。采取有效
  措施,根据人选的实际情况,加大投入,重点支持。鼓励和支持“工程”人选通过竞争,承担重大科研工作和重大工程项目。在创新团队建设、科研经费投入和使用、科技活动交流、科研条件保障等方面,为“工程” 人选创造必要的条件,提供良好的服务。
  三、 要结合2007年“工程”国家级人选的公布,
  在一定范围内做好宣传工作,为“工程”人选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激发他们的创造活力和创新热情。要切实加强人选的管理工作,使“工程”人选的遴选、培养、考核和使用等工作,更好地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服务。
  附件: 2007 年“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 国家级人选名单
  
  
  00八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
  
2007 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名单

  
  福建物构所 郭国聪 陈忠宁 毛江高
  厦门大学 谢素原
  福建医科大学 王 柠
  福州一中 李 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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