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社局
关于陈志强等九十五位同志取得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汽车驾驶技师等任职资格的通知
闽人函〔2008〕24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部门: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7]151号)和《关于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试点工作中有关评审工作等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3]26号)规定,经考试、评审,同意陈志强等80位同志取得汽车驾驶技师任职资格,同意廖世华等8位同志取得公路养护技师任职资格,同意 陈泓等7位同志取得船舶轮机技师任职资格,颁发《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证书》,请予公布。
附:2007年度汽车驾驶技师等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二00八年二月十四日
主题词: 工人考核 技师 任职 通知
福建省人事厅办公室 2008 年 2 月 15 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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