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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福建人社局 闽人复〔2008〕46号 关于同意曲乐福等四十八位同志取得工人技师任职资格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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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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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15 11: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t.fujian.gov.cn/zw/zxwj/bbmwj/200802/t20080225_909557.htm
发文单位: 福建人社局
文件编号: 闽人复〔2008〕46号
文件名: 福建人社局 闽人复〔2008〕46号 关于同意曲乐福等四十八位同志取得工人技师任职资格的复函
发文日期: 2008-02-2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福建人社局
关于同意曲乐福等四十八位同志取得工人技师任职资格的复函
闽人复〔2008〕46号

福建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你院《关于报送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机械行业维修电工、电焊工技师结果的函》(闽工院[2008]继教4号)悉。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7]151号)规定,经考试、评审,同意曲乐福等四十八位同志取得技师任职资格,颁发《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证书》。
  
附:2007年度机械行业技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00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工人考核 技师 资格 函
        抄送: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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