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社局
关于准予福建省海之鑫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从事人才中介服务的批复
闽人复〔2008〕52号
福建省海之鑫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福建省海之鑫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悉。根据《福建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经研究,同意福建省海之鑫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从事人才中介服务。其主要业务范围:开展人才供求信息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人才推荐、人才培训、人才测评和人才派遣等服务。
请根据《福建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规定申领《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并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依法从事人才中介服务。
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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