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社局
福建省人事厅关于举办第十届“人事杯”门球邀请赛的通知
闽人函〔2008〕49号
省直及中央驻闽有关单位人事(老干)处,驻闽部队有关干休所,福州市有关单位:
为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进一步活跃广大老同志的文体活动,交流球艺,陶冶情操,强身健体,增进友谊,促进老同志延年益寿,经研究,决定举办福建省人事厅第十届“人事杯”门球邀请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单位
省人事厅。
二、 承办单位
省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省人事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处、省直机关老体协门球委员会、省老干部活动中心。
三、 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8年5月12——14日;
地点:省老干部活动中心门球场。
四、邀请单位
省纪委、省公安厅、省安全厅、省检察院、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地勘局、省供销社、省离休干部休养所、省总工会、省妇联、省建材总公司、省工商行、省建行、福州邮政局、福州电信分公司、福建省电信有限公司、福州移动通讯公司、省电建二公司、省电力总公司、福州铁路分局;福州市直门球协会、福州市粮食局、市地方税务局、市国税局、市民用建筑统建办公室、省工商行营业部、广达建行、福州印务中心;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机关离退休干部协会;福建省军区第一、二、三、六、九干休所、海军、武警干休所、南联干休所;省民政厅所属:铜盘、梅峰、五凤、凤山、马鞍、上海西、白龙军休所;福建省中医学院、省委党校和人事厅门球队共56个门球队。
五、比赛要求
(一)参赛者必须是离退休人员;请各单位老干部门负责组织,派出身体健康的老同志参加,各队自己负责安全。若本单位人员不够,可适当聘请外单位符合条件的离退休老同志参加,但不能跨队。若聘请的教练不是离退休老干部,则不能参加比赛。未达到年龄(男60岁,女55岁)提前退休的人员一般不参加比赛。
(二)邀请单位指派一个队参赛,每队限8人(含教练员、司机等)。
(三)本届比赛聘请刘静、薛发俊为正副裁判长,裁判员由正副裁判长聘请。
六、比赛方法
(一)比赛执行国家体育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2004年门球竞赛规则和裁判法》,但进门不受三棒限制。
(二)本次比赛分预、决赛二个阶段。第一阶段按分组循环比赛,决出小组第一名;第二阶段由小组出线第一名的队参加决赛淘汰赛。对已取得小组第一名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决赛的队以弃权处理,同时不能再从小组另派队参加决赛。
(三)号服、教练员、队长的标志由各队自备。
(四)4月25日(星期五)上午8时30分在老干活动中心进行比赛顺序抽签,请各队指派1人前往,缺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本次邀请赛不举行开幕式,闭幕式定于5月14日下午决赛后举行。请在第一阶段比赛获得小组第一名的队按时组织全队队员参加并领取奖品、纪念品。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第一阶段获得小组第一名的共14队参加决赛,设一、二、三等奖各1名。其余未得名次的小组也一并给予适当奖励。
(二)凡参加邀请赛的队员,每人发一份纪念品(按实际参赛人数发放)。
希望参赛的全体队员本着“重在参与,安全至上,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被聘请的球队如因故不能参加的,请于4月15日前报我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联系人:卢景云 电话:87556031 、87628309
二00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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