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80
  • Tax100会员 32526
查看: 686|回复: 0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苏财税[1997]51号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减免南京市部分受灾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批复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3099
2020-7-15 10:5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苏财税[1997]51号
文件名: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苏财税[1997]51号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减免南京市部分受灾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日期: 1997-10-2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减免南京市部分受灾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批复
苏财税[1997]51号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减免南京市部分受灾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批复
  苏财税[1997]51号
  全文有效
  1997年10月21日
  南京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你们报送的《关于上报1996年度受灾企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报告》(宁财税[1997]378号)收悉。根据税法规定,经研究,同意你们的意见,免征请示中所列3户受灾企业1996年度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税额共计18.55万元,请按此批复执行。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