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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江西人社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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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t.jiangxi.gov.cn/jxhrss/ldgx/20180224/1937.html
发文单位: 江西人社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江西人社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8年02月24日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江西人社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

赣人社字〔2018〕98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级人民法院: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人社部发〔2017〕70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意见》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促进劳动人事争议合法公正及时解决,提升仲裁和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围绕《意见》明确的三个方面九项工作任务,制订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沟通协调,明确职责,紧密配合,推进《意见》的落实。
二、切实抓好现有裁审衔接措施的落实
近年来,我省在裁审衔接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相继印发了《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工作座谈会纪要》(赣人社字〔2011〕310号)、《2013年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工作座谈会议纪要》(赣高法〔2013〕235号)、《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诉讼案件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6〕249号)等文件,各地要结合《意见》精神,继续抓好贯彻落实。
三、加强裁审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把裁审衔接工作纳入对设区市综治考评内容。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级人民法院要加强对县(区)裁审衔接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推动裁审衔接工作顺利开展。
各地在贯彻落实《意见》中遇到的问题和好的经验、成效要及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8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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