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人社局
关于2016年中共中央和中共江西省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享受先进 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的通知
赣人社字〔2017〕12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及中央驻赣各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2016年中共中央表彰的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享受全国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经省人民政府批准,2016年中共江西省委表彰的98名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和47名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享受省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另有2人同时荣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3人同时荣获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不再重复享受)。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1.享受全国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人员名单(5名)
2.享受省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人员名单(145名)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3月1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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