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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福建人社局 福建省人事厅 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林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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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t.fujian.gov.cn/zw/zxwj/bbmwj/200809/t20080925_4733695.htm
发文单位: 福建人社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福建人社局 福建省人事厅 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林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8-09-2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福建人社局
福建省人事厅 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林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事局、林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实施福建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进一步推动林业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加强我省林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现将《福建省林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事厅 福建省文化厅

二○○七年六月十一日

  
福建省林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林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林业专业技术人才整体素质与创新能力,推动我省林业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家人事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局《林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国人厅发〔2006〕87号)和福建省人事厅《福建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
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分解林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培训指标任务的意见,结合我省林业发展和林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林业专业技术人才能力建设,从2006年至2010年开展较大规模的林业领域专项继续教育活动,培训林业专业中高级技术人才1800人左右,使各类林业中高级技术人才能够及时更新专业知识,提高整体素质。同时,大力推进以林业厅属三所院校为主体的林业教育培训机构建设,切实加强林业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推动我省林业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全面发展。
二、实施原则
(一) 注重能力。以中高级林业专业技术人才能力建设为核心,紧跟林业科技发展前沿,加快知识更新步伐,着力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
(二) 突出重点。以中高级林业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围绕林业重点领域优先进行培训,带动全省林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继续教育工作的开展。
(三) 增强实效。紧密结合专业技术岗位现实需求,统筹规划,分类实施,增强林业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 立足创新。改革创新,优化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提高知识更新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三、培训内容及方式
(一)公需科目的继续教育。按照国家林业局和省人事厅的统一要求,组织中高级林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国家、省有关部门举办的相关公需科目的培训。
(二)林业专项的继续教育。根据我国和我省林业发展与科技创新的需要,主要围绕现代林木培育、森林防灾减灾、野生动植物湿地保护与自然保护区建设、林业资源检测与高效利用、林业技术与装备、林木良种选育及林业种苗执法与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森林经营新理念等重点领域的中高级技术人才,开展林业专项继续教育。在5年内培训1800名左右的中高级林业专业技术人才。
(三)培训方式。结合培训工作的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实施。一是依托林业厅所属的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福建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福建三明林业学校集中举办各类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二是有目的地组织推荐或选送中高级林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国内外进修培养;三是有针对性地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教授来闽举办专题讲座或组织专家开展林业考察、技术咨询服务,对林业专业技术人才进行现场指导;四是结合林业领域重大专业技术课题,每年举办2-3期林业重点领域中高级研修班;五是根据林业中高级技术人才对专业知识更新的不同需要,确定自学课目、目标和要求,采取自选、自修等方式进行个性化的继续教育。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我省林业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更新工程按照国家林业局和省人事厅的统一部署,在福建省林业厅林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会同林业厅有关部门共同讨论研究具体培训计划,认真落实国家林业局安排的培训任务。
(二)制度建设
1.建立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证书登记和验证制度,按时将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知识更新工程学习的情况记入《继续教育证书》,定期做好验证工作,并在每年年终及时汇总上报省人事厅。
2.建立项目论证发布制度。林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项目要按照要求报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论证,及时发布相关培训科目、课程等信息,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知识更新工程的继续教育。
3.建立质量评估制度。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专家对相关林业重点领域的单位开展知识更新工程的情况进行指导和评估,检查督促落实年度培训任务。
4.建立保障制度。加大林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宣传工作,鼓励和支持林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知识更新工程,保障每年接受继续教育学习的时间不少于12天(72学时)。对涉及林业重点领域的林业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要优先培训,并把培训的情况作为考核相关单位的一项内容,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同时和人员的岗位聘用结合起来。
(三)服务体系建设
1.搭建培训服务平台。按照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要,结合国家林业局修订的《林业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科目指南》,选定急需科目,并组织编写相关补充教材;充分整合、利用现有林业继续教育资源,完善培训基础设施建设。
2.加强培训机构建设。充分发挥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福建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福建三明林业学校以及林业厅所属各科研单位的作用,优化教育与科研技术资源配置,推进产学研与培训工作的紧密结合,提高办学质量。
五、实施步骤
按照国家林业局实施办法和省人事厅实施方案,采取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方式进行。
(一)启动阶段(2006年-2007年上半年)
组建福建省林业厅林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广泛开展林业领域“653工程”的调研工作,结合我省林业实际,确定开展林业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林业重点领域,研究制定并下达具体实施办法。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林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宣传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07年下半年—2010年上半年)
1.按照培训任务安排,分年度、分林业不同领域组织实施,落实培训工作。
2.广泛开展林业领域各项继续教育活动,不断完善林业专业继续教育工作体系,整合继续教育资源,同时做好阶段性总结评估与经验推广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0年下半年)
对我省林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
  
附: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指标分解表
  
  
附件:
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指标分解表

单位:人

    任务
单位
任务分解年度

合计

2007

2008

2009

2010

资源站

500

400

100

/

/

种苗站

200

50

50

50

50

森防站

200

60

60

40

40

保护中心

200

50

50

50

50

林场局

300

100

50

100

50

世行办

200

70

70

60

/

推广站

200

50

50

5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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