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社局
关于批准确认曾国树等29位同志实验技术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的通知
闽人复〔2008〕 357号
福建省教育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有关设区市、厅(局)、高校职改领导小组:
《关于申请确认曾国树等29位同志实验技术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的函》(闽教职改〔2008〕41号)悉。经研究,批准确认由福建省实验技术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曾国树等29位同志实验技术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任职确认时间为2008年11月4日,请予公布。
附件:曾国树等29位高级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
十一、江夏学院(筹)(1人)
连纯华
十二、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1人)
十四、泉州市(4名)
泉州师范学院(4名):吴伟斌、潘小芳、陈怀宇、李文杰
三明学院(4名):朱铭亮、林志兴、傅志泉、黄思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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