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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福建人社局 闽人复〔2008〕373号 关于同意朱国胜等二十位同志取得商品经营技师任职资格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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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t.fujian.gov.cn/zw/zxwj/bbmwj/200811/t20081117_909795.htm
发文单位: 福建人社局
文件编号: 闽人复〔2008〕373号
文件名: 福建人社局 闽人复〔2008〕373号 关于同意朱国胜等二十位同志取得商品经营技师任职资格的复函
发文日期: 2008-11-14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福建人社局
关于同意朱国胜等二十位同志取得商品经营技师任职资格的复函
闽人复〔2008〕373号


省商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2008)闽商人便第24号悉。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开展二OO八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职务)升级考核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23)规定,经考试、评审,同意朱国胜等二十位同志取得商品经营技师任职资格,颁发《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证书》。

附件:2008年度商品经营技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OO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主题词:工人考核 技师 资格 函
    抄送: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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