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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江苏人社局 苏人社函[2010]652号 关于同意江苏现代路桥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工作岗位继续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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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10/12/28/art_57242_4482.html
发文单位: 江苏人社局
文件编号: 苏人社函[2010]652号
文件名: 江苏人社局 苏人社函[2010]652号 关于同意江苏现代路桥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工作岗位继续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批复
发文日期: 2010-12-28
政策解读: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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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人社局
关于同意江苏现代路桥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工作岗位继续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批复
苏人社函[2010]652号

江苏现代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江苏现代路桥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制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公司部分岗位职工继续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的具体实施范围为:公司经营管理层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的中层管理人员和基层单位负责人,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养护人员,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专职驾驶员;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具体实施范围为:从事与高速公路、桥梁专项养护工作相关的岗位,包括项目主管、项目经理、技术员、管理员、运输车辆驾驶员、机械机具操作员、试验检测员、修理工和路桥专项养护工。上述岗位职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有效期限为一年;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周期为六个月。
请你公司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制定并落实具体的实施办法,合理确定劳动定额,采用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切实维护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以上批复意见,请按规定向职工公示。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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