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社局
关于公布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闽人办〔2008〕145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厅(局)、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82号)精神,现将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二、我省潘家强等1590人(名单附后)成绩合格,取得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潘彩芬等1917人(名单附后)成绩合格,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附件:1、潘家强等1590位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2、潘彩芬等1917位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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