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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江苏人社局 苏人社发[2011]28号 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表彰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08-2010年度优质服务窗口决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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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11/1/12/art_57242_4531.html
发文单位: 江苏人社局
文件编号: 苏人社发[2011]28号
文件名: 江苏人社局 苏人社发[2011]28号 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表彰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08-2010年度优质服务窗口决定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1-01-1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江苏人社局
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表彰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08-2010年度优质服务窗口决定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1]28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公务员局,厅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推进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创建工作,促进窗口单位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近授予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等390个窗口单位为“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2008-2010年度优质服务窗口”。我省南京市人事人才服务大厅等13个窗口单位受到全国表彰。这些窗口单位的基本经验和具体做法各具特色,其共同特点是积极转变工作作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不断优化服务环境,坚持创新管理模式,努力提高办事效率,满腔热情地为群众提供满意服务。他们的经验和做法,展示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服务窗口的良好形象,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现将《关于表彰全国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2008-2010年度优质服务窗口的决定》(人社部发[2010]108号)转发给你们,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各类窗口单位要向受表彰的窗口单位学习,创新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为推动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出新贡献。

二O一一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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