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社局
关于同意设立福建鞋服专业人才市场陈埭分市场的批复
闽人〔2009〕调函字1号
晋江市人事局:
《关于设立福建鞋服专业人才市场陈埭分市场的请示》悉。根据《福建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和《关于加快发展福建省人才市场的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局设立福建鞋服专业人才市场陈埭分市场。
请按《福建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要求,及时向泉州市人事局办理登记手续,其隶属管理关系不变,接受泉州市、晋江市人事局的指导、管理、检查和监督,依法从事人才中介服务。
福建省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二○○九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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