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社局
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同意陈大勇等十七位同志取得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的通知
闽人复〔2009〕25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部门:
根据我厅《关于在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开展高级技师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124号),在各地区、各部门广泛宣传发动、广大工勤人员积极参与下,由各设区市和省直、中直各部门推荐,经单位审核、初审、评审答辩、高级技师评审委员会会议评定和公示,同意陈大勇等十七位同志取得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任职资格(具体名单附后),颁发《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证书》,请予公布。
附:2008年度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工人考核 高级技师 任职资格 通知
2009年2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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