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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计抵减政策声明如何提交?不会操作的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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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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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15 07:36: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横琴税务
标题: 加计抵减政策声明如何提交?不会操作的看这里!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zNjI0ODg4NA==&mid=2247495165&idx=1&sn=41c4e9f1fff746e4c656ae64ce4a1ecf&chksm=e8d867a6dfafeeb04fd7aeff974c0ca5572253182a964a4602030ecdffe8dd5a3be200c069e7#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7-14
二维码: -
本帖最后由 zzzzzzzzzzzzz 于 2020-7-30 09:32 编辑

七月征期开始啦!
今天让我们来看一下,
如何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平台上,
提交加计抵减政策声明吧!
01
加计抵减的政策
1
哪些行业可享受10%加计抵减政策?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
哪些行业可享受15%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温馨提示:10%加计抵减与15%加计抵减政策适用范围不同,加计10%加计抵减范围包括:邮政服务业、电信服务业、现代服务业、生活服务业,而享受15%加计抵减政策的范围仅限于生活服务业。
3
2019年度符合加计抵减政策且已经提交过《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和《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2020年仍符合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条件,需要重新填写声明吗?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因此,2020年需要重新填写声明。
4
怎么进行操作呢?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同时兼营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的,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符合加计抵减条件的当月起,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
02
加计抵减的操作步骤
1、用户登录
(1)打开电子税务局页面,点击右上角【登录】,跳转登录页面。


(2)在登录页面选择登录方式,输入账号密码,拖动滑块通过验证后,点击【登录】,弹出身份选择页面。



(3)选中需要办理业务的企业,点击【企业进入】,以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



2、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2.1 功能路径
(1)选择【我要办税】—【事项办理】,进入事项办理模块。



(2)选择【涉税事项办理】—【认定】—【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生活性服务业)】,点击【办理】,进入事项办理页面。



2.2 事项办理
(1)初始化弹出信息监控窗口,若通过监控,点击【确定】关闭监控页面,页面展示“业务概述”及“政策依据”,点击【下一步】进入信息填写页面;若有任一强制监控不通过,则无法继续申请。



(2)在信息填写页面中,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行业”、“备案年度”,“销售额占比所属期起”,填写“生活服务销售额合计”、“总销售额(元)”,若填写数据不符合规则,系统会弹出对应校验;数据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进行事项申请。



注:系统自动计算所选择的销售额占比所属期(以系统查询的申报表数据为准,不是以页面填写的数据)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累计不含税销售额占全部不含税销售额的比重”,若计算占比小于等于50%,则无法提交。



(3)点击【提交】后,弹出提示窗,告知纳税人该事项无需进行审核,并展示纳税人申请的备案内容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事项申请。



(4)成功提交事项申请后,系统会出现提示页面,并告知纳税人可在事项进度管理模块查看并打印已提交的备案信息,点击【完结】可关闭页面。



注:2019年已申请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若适用15%加计抵减,可通过此功能重新备案,无需对原有备案进行处理;2020年起,10%加计抵减与15%加计抵减只能选择其一进行备案,若备案错误,需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处理。
2.3 事项进度管理
点击【事项进度管理】,可查询事项申请记录及办理情况。



点击【预览】可查看申请表单。


3、资料信息查看
(1)选择【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进入纳税人信息模块。



(2)选择【资格信息】,可查询“一般纳税人登记信息”及“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备案信息。



(3)点击【导出】按钮,可将“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备案信息导出为Excel文件。
特别提醒:
如果加计抵减声明在提交成功后发现填写有误的话,目前广东东省电子税务局无法退回修改,需要单位登记的实名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携带正确的加计抵减声明并加盖公章到大厅现场进行修改。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
审核:邱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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