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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常见的问题,看看有没有你想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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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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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15 02:06: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延安税务
标题: 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常见的问题,看看有没有你想知道的?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zNTE3NzA3Mg==&mid=2247487690&idx=1&sn=79eaa4f07b85f197a057db934c5e8a01&chksm=fa8822d5cdffabc36161845d328db1bf32ec605fe071aa883cf5cf698f85c7bcc3511e26c3a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7-14
二维码: -
本帖最后由 子宁 于 2020-7-15 15:49 编辑


一、个体工商户缓缴个人所得税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个体工商户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其中,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申报的,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暂不扣划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划缴。
二、应对疫情的公益性捐赠,是否可以继续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答:可以。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在2020年12月31日前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三、新出台的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免征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可抵减以后月份应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或予以退还。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市局纳税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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