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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福建人社局 闽人〔2009〕调函字3号 关于同意麦斯特(福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设立上海、长沙、成都、深圳、东莞分公司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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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t.fujian.gov.cn/zw/zxwj/bbmwj/200903/t20090325_909916.htm
发文单位: 福建人社局
文件编号: 闽人〔2009〕调函字3号
文件名: 福建人社局 闽人〔2009〕调函字3号 关于同意麦斯特(福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设立上海、长沙、成都、深圳、东莞分公司的函
发文日期: 2009-02-23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福建人社局
关于同意麦斯特(福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设立上海、长沙、成都、深圳、东莞分公司的函
闽人〔2009〕调函字3号

麦斯特(福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关于麦斯特(福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申请设立上海、长沙、成都、深圳、东莞分公司的请示报告》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设立上海、长沙、成都、深圳、东莞分公司,从事人才中介服务工作。
请根据国家人事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和《福建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向分支机构所在地人事行政主管部门申领《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办理有关手续,并主动接受其指导、监督和管理。
  

  

  

  

福建省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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