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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福建人社局 关于办理2009年春季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统一笔试加分手续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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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t.fujian.gov.cn/zw/zxwj/bbmwj/200903/t20090303_909930.htm
发文单位: 福建人社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福建人社局 关于办理2009年春季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统一笔试加分手续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09-03-0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福建人社局
关于办理2009年春季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统一笔试加分手续的公告


  现将办理2009年春季我省省属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聘人员统一笔试加分手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请符合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有关规定的人员于3月2日至3月6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省人事厅流动调配处(省政府大院8号楼510室)办理加分手续。
  2、请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并于2008年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不含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招考岗位的人员),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关于做好组织开展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闽委办[2006]73号)的有关加分规定,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3月6日前(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到福州市东大路人才大厦12层1207室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办理加分手续,不在榕的人员以传真方式交材料,联系电话:0591-87565225,联系人:苏武。
  3、请符合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省人事厅关于做好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工作相关文件有关加分条件的人员(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计划的可参照执行,不含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招考岗位的人员。)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3月6日前(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到福州市东街花园里1号团省委青年志愿服务指导中心办理加分手续,不在榕的志愿者以传真方式交材料,联系电话:0591-87541205,联系人:李鹏(详见团省委《关于服务期满志愿者办理报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加分手续的通知》)。
  4、2009年3月9日——3月12日省人事厅将在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HTTP://SY.FJKL.GOV.CN)对符合有关政策予以加分的人员进行公示,若有发现遗漏的人员请于12日下午5:30前(正常上班时间)及时联系省人事厅流动调配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婷婷 郑洪 联系电话:0591-87833713
  附:1、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组织开展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闽委办[2006]73号);
  2、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
  3、团省委《关于服务期满志愿者办理报考事业单

  位招聘考试加分手续的通知》(闽大学生志愿服务办[2008]18号)。
  
  
  
  二00九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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