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社局
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评选2004—2008年度福建省机关事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设区市机关事务主管部门、人事局:
长期以来,我省机关事务工作部门,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为核心的基本理念,积极探索机关事务工作改革与发展新路,努力开展创建和谐机关、节约型机关、“三优一满意”等活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在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中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表彰先进,宣扬典型,展示我省机关事务部门干部职工的精神风貌,进一步促进机关事务工作的科学发展,决定在全省机关事务工作系统开展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先进集体在全省县以上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及所属单位中产生;先进工作者在上述单位从事机关事务工作满五年以上的在编人员中产生。全省评选先进集体20个,先进工作者4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领导班子能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廉洁务实,敢抓敢管,锐意改革,勇于创新,模范带头,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望。
2、职工队伍政治强、作风正、业务精、有无私奉献和坚持为领导、为机关、为基层服务精神,近五年来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安全无事故。
3、积极推动机关事务体制改革,努力创建“三优一满意”,大力改善服务条件,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4、积极推行科学管理,职责分明,制度健全,工作效率高、质量好,受到广大服务对象的好评,成效显著。
5、坚持勤俭办事方针,模范执行财经纪律,精打细算,量入为出,勤俭节约,树立“干事干净”形象。
(二)先进工作者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机关事务工作,坚持为机关服务宗旨,恪守职业道德,服务态度好,工作效率高。
3、遵纪守法,办事公道,作风正派,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4、刻苦学习,勤奋敬业,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善于总结机关事务工作经验,具备做好本职工作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5、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会干、干好”的要求,扎扎实实办事,任劳任怨,群众公认,工作成绩突出。
6、近五年内年度考核有二次以上(含二次)获得优秀等次。
三、评选办法
1、市、县(区)两级的评选工作,由各设区市机关事务主管部门会同人事局按照分配的名额组织推荐对象的评选,并将评选结果报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审定。省机关管理局及所属单位的评选工作由省机关管理局人事处为主会同机关党委会按照分配的名额组织推荐对象的评选,并将评选结果报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具体评选工作应根据省人事厅闽人发〔2008〕16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系统先进评选表彰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实施。
2、推荐上报的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要经过当地纪检监察、综治、计生部门审核,并按规定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3、班子领导成员数量控制在20%以内。
四、表彰奖励办法
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由省人事厅和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授予“2004—2008年度福建省机关事务系统先进集体”、“2004—2008年度福建省机关事务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颁发奖牌或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金,在适当的时候进行表彰。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1、省人事厅和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组成福建省机关事务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和审批工作;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的具体工作。
2、评选活动必须坚持高标准、严程序、实事求是、自下而上、民主评议,集体研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选的单位和个人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各地市掌握在规定的名额以内推荐,宁缺毋滥。
3、被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需填写《2004—2008年度福建省机关事务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和《2004—2008年度福建省机关事务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可从福建省人事厅网站(www.fjrs.gov.cn)下载表格式样,并报主要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一式3份,于2009年5月20日前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人陈绍练,联系电话(0591)87859646,传真(0591)87813409。
附件:1、2004—2008年度福建省机关事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04—2008年度福建省机关事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3、福建省机关事务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
4、福建省机关事务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福建省人事厅
附件1
2004—2008年度福建省机关事务系统先进集体和
组 长:
彭照杉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
董建洲 省人事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肖济通 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
洪长春 省人事厅考核奖惩培训处处长
方月炎 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李扬云 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郑 敏 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处长
潘起福 驻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监察室主任
胡振宇 省人事厅考核奖惩培训处副调研员
陈绍练 省机关事务工作协会秘书处负责人
办 公 室主任:郑 敏(兼)
办公室副主任:胡振宇(兼)
陈绍练(兼)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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