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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苏地税发[2000]53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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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苏地税发[2000]53号
文件名: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苏地税发[2000]53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0-05-2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苏地税发[2000]53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苏地税发[2000]53号
  全文有效
  

  2000年5月22日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税务稽查局:
  现将国税发[1998]2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根据《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六条精神,经与省财政厅会商,并由苏财预[1999]112号、苏地税发[1999]153号文件明确,对个人举报奖励,仍按省财政厅苏财预[96]34号文件执行。
  二、根据苏财预[96]34文件精神,《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暂缓执行,改按苏财预[96]34号文件第二条规定执行。
  三、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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