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5日,在北京市东方公证处的现场监督下,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顺利开展2020年首期期二次开奖,通过有奖发票管理系统随机产生7张中奖发票: 一等奖1个,奖金20万元;
二等奖2个,奖金10万元;
三等奖4个,奖金5万元。
中奖发票详细信息及中奖者联系方式中奖名单如下。
奖项
| 发票代码
| 发票号码
| 联系方式
| 一等奖
| 011001800304
| 33424904
| 187XXXX0522
| 二等奖
| 011001900511
| 04089930
| 138XXXX1681
| 011001900511
| 10353181
| 136XXXX1672
| 三等奖
| 011001900311
| 60169956
| 138XXXX7605
| 011001900511
| 59576345
| 139XXXX3451
| 011001800304
| 31008872
| 134XXXX7071
| 011001900611
| 20795558
| 133XXXX9296
| 请消费者仔细核对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及联系方式三项信息完全一致时即为中奖,中奖者将收到12366纳税服务平台统一发送的中奖告知短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货物和劳务税处统一拨打的中奖告知电话,兑奖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兑奖时间
2019年4月16日至6月14日,工作日9:00-17:00。
二、兑奖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8-10号,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
三、兑奖资料
(一)如中奖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中奖者本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前来兑奖:
1.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参与二次开奖时登记的手机号码;
3.中奖发票的发票联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有奖发票兑奖资料核对表》(详见附件)2份;
5.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2份(注明开户行信息)。
(二)如中奖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奖者本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前来兑奖:
1.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参与二次开奖时登记的手机号码;
3.中奖发票电子原件及版式文件打印件2份;
4.《有奖发票兑奖资料核对表》(详见附件)2份;
5.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2份(注明开户行信息)。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逾期未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视为自动放弃,弃奖奖金结转下期。
(二)兑奖者领取二次开奖中奖奖金时,应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缴纳20%个人所得税,由兑奖单位代扣代缴。
(三)本次有奖发票二次开奖活动由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负责最终解释。
附件:《有奖发票兑奖资料核对表》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19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