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646
  • Tax100会员 33397
查看: 311|回复: 0

[社保] 福建人社局 福建省人事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7999
2020-7-14 11: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t.fujian.gov.cn/zw/zxwj/bbmwj/200906/t20090619_4733717.htm
发文单位: 福建人社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福建人社局 福建省人事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9-06-1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福建人社局
福建省人事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教育)部门:
根据《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为了规范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计算标准,促进继续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现就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计算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视同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学时:
1、参加福建省青年干部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并获得证书(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应取得外语中级证书);
2、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类以上考试成绩合格,并获得证书;
3、参加“五大”(函大、职大、业大、刊大、电大)、自学考试,当年取得两科以上结业证书;
4、参加国家教育部和省教委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班学习,每学年学时可折算为当年的继续教育学时;
5、在省级以上有国内统一刊号刊物发表专业论文字数在3000字以上(限第一、二作者);
6、在国际性、全国性或部、省级以上单位举办的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
7、出版个人专著或参加由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已正式出版的教材,字数在3万字以上;
8、专业技术成果获得省、部级三等、市(地、厅)级二等以上科技进步奖及相应等级奖励;
9、成果获得专利;
10、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已投产项目的主要贡献者(前3名);
11、经市(地、厅)级以上部门鉴定的科技攻关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前3名);
12、主讲由市(地、厅)级以上单位举办的专题讲座、学术报告6学时以上;
13、发表译文10000汉字以上;
14、参加公修课《创造力开发》学习并考试合格。
二、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视同完成任期内继续教育学时:
1、全脱产进修、培训学习3个月以上并经考核、考试合格;
2、获得国家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国际合作奖、自然科学基金奖、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须提供获奖证书)。
三、几点说明:
1、实行学分积累制的单位和部门,仍可按本单位本部门规定的学分登记制度施行;
2、已制定学时计算标准的地区和部门,如计算标准低于本标准的,应按本标准执行。
一九九九年三月八日
  附件下载

  


  点击进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