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48
  • Tax100会员 33370
查看: 282|回复: 0

[社保] 福建人社局 关于“四清”工作队员工龄计算问题的补充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7999
2020-7-14 11:03: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t.fujian.gov.cn/zw/zxwj/bbmwj/200906/t20090629_4733419.htm
发文单位: 福建人社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福建人社局 关于“四清”工作队员工龄计算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日期: 2009-06-2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福建人社局
关于“四清”工作队员工龄计算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地、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中央在闽单位:
关于参加“四清工作队”工作后被直接转为或重新录用为国家干部或职工的,其工龄计算问题国家和省里曾有专门规定。现针对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经研究,作如下补充通知。
一、凡参加“四清工作队”工作被直接转为或选拔吸收为国家干部和职工的人员,其连续工龄的计算仍按国家人事局国人(1981)54号文规定办理,即其连续工龄从参加“四清工作队”之日起计算。
二、凡参加“四清工作队”工作后时间有间断,以后才被吸收录用为国家干部或职工的人员,其间断时间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但其参加“四清工作队”工作的时间可与以后被吸收录用为国家干部或职工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从本文下达之日起执行。
  
福建省人事厅
一九九五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下载

  


  点击进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