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498
  • Tax100会员 33398
查看: 237|回复: 0

[社保] 福建人社局 关于非师范院校毕业生教龄计算问题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7999
2020-7-14 11:00: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t.fujian.gov.cn/zw/zxwj/bbmwj/200906/t20090629_4733471.htm
发文单位: 福建人社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福建人社局 关于非师范院校毕业生教龄计算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9-06-2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福建人社局
关于非师范院校毕业生教龄计算问题的通知

各地、市、县(区)人事局、教育局,省直各单位:
现就“文革”期间(19661976年)师范院校以外的各类高、中等院校毕业生教龄计算问题通知如下:师范院校以外的各类高、中等院校毕业生,毕业时先到军垦农场或其他单位劳动锻炼,以后直接分配到学校任教的,其教龄可参照省教委、省工改办闽教人(8710号、闽工改办字(874号文规定,从毕业之日算起。
  
  
福建省人事局
福建省教育委员会
一九八九年六月六日
  附件下载

  


  点击进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