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人社局
关于公布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结果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1]361号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71号)精神,现将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合格标准和各市合格人数公布如下:
一、合格标准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合格人数及成绩公布
经核准,各市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见附件,有关参考人员的成绩情况将通过电子信箱传输到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成绩查询
江苏人事考试网站:http://www.jsrsks.com.cn
四、考后管理
各市应通过适当方式将考试结果通知到考生本人,同时认真做好资格证书的发放准备和登记建档等后续管理工作。
附件(略):
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二0一一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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