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391
  • Tax100会员 33388
查看: 388|回复: 0

[社保] 江苏人社局 苏人社函[2011]666号 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2年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通知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7999
2020-7-14 10:43: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11/12/16/art_57242_4449.html
发文单位: 江苏人社局
文件编号: 苏人社函[2011]666号
文件名: 江苏人社局 苏人社函[2011]666号 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2年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通知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1-12-1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江苏人社局
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2年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通知的通知
苏人社函[2011]666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2年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12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是加快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具体措施。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精心安排组织。
二、强化措施,务求实效。各市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具体指导协调有关活动,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要紧紧围绕“服务民生、促进就业”主题,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按照每个专项活动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动员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广泛参与。主动协调新闻单位,开展一系列有声势、有力度、有影响的宣传活动,并结合实际,举行专项活动的启动仪式。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情况。各地要认真总结,对本地区专项活动的基本情况、具体做法、服务效果和典型工作经验等情况按规定及时上报。省厅将定期总结通报各地活动开展情况,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