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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福建人社局 闽人函〔2009〕466号 关于公布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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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t.fujian.gov.cn/zw/zxwj/bbmwj/200912/t20091202_910162.htm
发文单位: 福建人社局
文件编号: 闽人函〔2009〕466号
文件名: 福建人社局 闽人函〔2009〕466号 关于公布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9-12-0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福建人社局
关于公布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闽人函〔2009〕466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09〕44号),现将我省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国家合格标准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我省合格标准定为50分。
二、我省景宝和等147人达到国家合格标准,核发全国会计考办统一印制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曾萃等205人达到省内合格标准,由省会计考办印发合格通知书,该合格通知书当年有效,可参加当年度的高级会计师评审。具体人员名单附后。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和发放合格证书、合格通知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二OO九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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