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539
  • Tax100会员 33387
查看: 375|回复: 0

[社保] 福建人社局 闽人函〔2009〕493号 关于公布2009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7999
2020-7-14 10: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t.fujian.gov.cn/zw/zxwj/bbmwj/201001/t20100105_910180.htm
发文单位: 福建人社局
文件编号: 闽人函〔2009〕493号
文件名: 福建人社局 闽人函〔2009〕493号 关于公布2009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9-12-14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福建人社局
关于公布2009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闽人函〔2009〕493号

设区市人事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厦门市贸发局、外资局,省直有关厅(局)、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33号)文件精神,现将2009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资格名称

科 目 名 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国际

商务师

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
100

60

际商务专业知识
100

60

业务外语
具有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60分及以上的考试成绩通知书,或持有原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以上合格证
外销员

外经贸综合业务

100

60

外经贸

外语

各语种笔试和口试两部分均为
100

60

二、我省黄顺义等8人参加国际商务师考试成绩合格,取得国际商务师资格(名单附后);王晓景等63人参加外销员考试成绩合格,取得外销员资格(名单附后)。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和发放资格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二OO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下载

  


  点击进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