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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福建人社局 闽人发〔2009〕279号 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机关事业单位困难干部职工慰问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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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t.fujian.gov.cn/zw/zxwj/bbmwj/200912/t20091231_910198.htm
发文单位: 福建人社局
文件编号: 闽人发〔2009〕279号
文件名: 福建人社局 闽人发〔2009〕279号 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机关事业单位困难干部职工慰问工作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9-12-3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福建人社局
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机关事业单位困难干部职工慰问工作的通知
闽人发〔2009〕279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部门
2010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各级人事部门要结合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在“两节”期间开展特困干部职工“送温暖、解忧难、办实事”活动,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困难干部职工的慰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机关事业单位中,家庭人口月人均生活费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长期患病或重病住院、遭受自然灾害等特殊困难的在职人员和退休干部职工。
二、慰问工作由各单位人事(干部)部门组织实施,所需经费由各地、各单位自行筹集。
三、各地和省直各单位请于  2010 1 6 日前 将困难职工慰问花名册报送我局工资福利与退()休处,同时以邮件形式将电子文档发至:fjrstgzc@sina.com逾期不再办理。省直单位上报拟由我局重点慰问的少数特困职工或特困退休职工对象,应确实掌握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员,并就其困难情况、家庭住址、所住医院的科室(楼层)、床号作详细说明。
四、各地各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把慰问困难职工和关心、解决好困难职工生活问题作为“两节”期间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广大困难职工。
人:张弦、张兴莲
联系电话:0591-87855763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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