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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江苏人社局 苏人社函[2012]231号 关于同意连云港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等17家单位设立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智能化考试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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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12/5/18/art_57242_4202.html
发文单位: 江苏人社局
文件编号: 苏人社函[2012]231号
文件名: 江苏人社局 苏人社函[2012]231号 关于同意连云港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等17家单位设立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智能化考试站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2-05-1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江苏人社局
关于同意连云港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等17家单位设立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智能化考试站的通知
苏人社函[2012]23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智能化考试站申请办法》的规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我厅组织专家对申请建立智能化考试站的单位进行了评估。经评审合格,同意连云港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南通市通州区华东职业技术学校、徐州师范大学、太仓市人力资源职业培训指导中心、苏州市吴中技工学校、江苏省无锡立信中等专业学校、江苏汽车技师学院、江苏省如东第一职业教育中心校、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应天职业技术学院、徐州市铜山区启航教育培训学校、徐州工程机械高级技工学校、明达职业技术学院、大丰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海安县技工学校、南通市工贸技工学校等17家单位设立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智能化考试站。
上述新批准设立的考试站,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考试许可证》和“计算机智能化考试站”铜牌。考试站在部、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授权下,开展相应职业、模块的智能化考试。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每年对全省各考试站进行年度考核,从2012年开始考试站连续两年未正常组织考试工作或考核不合格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取消考试站资格。
希望各考试站按照部、省关于推广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智能化考试工作的要求,坚持“社会效益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培训鉴定设施条件,规范管理,加强考评员队伍建设,为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计算机应用人才作出贡献。
附件:17家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智能化考试站名单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下载 :17家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智能化考试站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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