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社局
关于同意厦门市海沧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报送厦门市海沧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的请示》(厦海政[2010]2号)收悉。经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原则同意你区制定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此复
福建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代章)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 新农保 工作方案 批复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0年2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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