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社局
关于同意龙海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
龙海市新农保办:
你办《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龙劳社[2009]33号)收悉。经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原则同意《龙海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此复
福建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代章)
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
主题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新农保 工作方案 批复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0年3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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