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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福建人社局 闽人发〔2010〕106号 关于确定全省公务员绩效考核试点县(市、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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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t.fujian.gov.cn/zw/zxwj/bbmwj/201007/t20100702_910366.htm
发文单位: 福建人社局
文件编号: 闽人发〔2010〕106号
文件名: 福建人社局 闽人发〔2010〕106号 关于确定全省公务员绩效考核试点县(市、区)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0-06-3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福建人社局
关于确定全省公务员绩效考核试点县(市、区)的通知
闽人发〔2010〕106号

各设区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监察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规划纲要》,不断加强和改进公务员考核工作,我省决定开展公务员绩效考核试点工作。在各设区市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思明区、东山县、晋江市、仙游县、沙县、邵武市、漳平市、柘荣县等为全省公务员绩效考核试点县(市、区)。
公务员绩效考核工作,对于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激发广大公务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提高行政效率、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试点县(市、区)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规划,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公务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探索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绩效考核方法,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规范行政行为,优化行政环境,促进公务员全面发展,提高机关工作效能。  
各试点县(市、区)要立足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和公务员队伍现状,着眼长远,大胆探索,先行先试,讲求实效,不断总结和完善试点工作,建立切实有效的考核工作新机制,并注意在以下方面进行探索和实践:一是建立健全符合科学发展的考核指标体系,形成定性和定量指标的合理结构;二是健全平时考核制度,创新考核方法;三是扩大考核民主,注重社会评价;四是推进考核工作信息化;五是强化考核结果的应用。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省公务员绩效考核试点工作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丛远东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公务员局局长、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廖廷辉 省纪委常委
董建洲 省公务员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张小平 省财政厅副厅长
成 员:杨鸿江 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处长
洪长春 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培训处处长
周书文 省监察厅效能监察室副主任
黄健青 省财政厅行政政法处处长
于仲佳 省公务员局工资福利处处长
王锁林 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培训处调研员
日常工作机构设在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培训处。
电话:0591-87836003 传真:0591-87833920
联系人:王锁林 吴华森
电子邮箱:kpc215@163.com
各试点县(市、区)要加强调研,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推进,及时总结经验,并于8月底前形成具体的工作方案报省工作小组。对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采取积极措施予以解决,重大情况及时报告省工作小组。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监察厅

福建省财政厅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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