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811
  • Tax100会员 32522
查看: 601|回复: 0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苏地税函[2005]219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住房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3099
2020-7-13 11:2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苏地税函[2005]219号
文件名: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苏地税函[2005]219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住房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日期: 2005-11-1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住房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苏地税函[2005]219号

税乎网注——本篇法规被《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4年1月14日发布;2014年1月14日实施)废止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住房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苏地税函[2005]219号
  失效
  2005-11-10
  泰州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住房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请示》(泰地税发[2005]11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单位取得的住房补贴,属于工资薪金所得。泰兴市人民医院等单位按当地政府规定发给部分职工的住房补贴,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