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社局
关于公布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闽人函〔2010〕344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公务员局)、质监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68号)精神,现将2010年度质量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中级资格:质量专业综合知识科目和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科目均为102分(试卷满分均为170分)。
初级资格:质量专业相关知识科目和质量专业基础理论实务科目均为90分(试卷满分均为150分)。
二、我省钟志达等100人成绩合格,取得质量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中级资格,苏爱景等104人成绩合格,取得质量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初级资格。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二O一O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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