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社局
关于公布2010年度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闽人函〔2010〕381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公务员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82号)精神,现将2010年度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科目均为84分(试卷满分均为140分),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我省李生芝等208人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资格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O一O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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