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社局
关于公布2010年上半年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闽人函〔2010〕372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公务员局)、外事办,省直有关厅(局)、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上半年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80号),现将2010年上半年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2010年上半年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英语、日语笔译、口译(交替传译类)各科目和二级英语口译同声传译类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我省陈文杰等37人成绩合格,取得相应级别翻译笔译、口译专业资格。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O一O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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