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645
  • Tax100会员 33152
查看: 658|回复: 0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苏国税函[2007]279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移鼎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增值税统一申报纳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3099
2020-7-13 11:04: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苏国税函[2007]279号
文件名: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苏国税函[2007]279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移鼎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增值税统一申报纳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7-07-1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移鼎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增值税统一申报纳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苏国税函[2007]279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移鼎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增值税统一申报纳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苏国税函〔2007〕279号
  全文有效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近接中移鼎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关于增值税统一申报纳税的申请》,经其主管国税机关(省局直属分局)审核,该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我省范围内各分支机构均为直营门店,由总部实行统一采购配送商品,统一核算,统一规范化管理和经营,并且各门店不单独设立银行结算账户、不编制财务报表和设置账簿,不独立核算盈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22号)的规定,同意中移鼎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及其省内统一核算的分支机构自2007年8月1日起在省内统一申报缴纳增值税,采用 “统一计算应纳税额,按销售额进行分配,由分支机构按收入级次分别预缴申报入库,由总机构汇总办理纳税申报”的方式。该公司及其统一核算分支机构的税务登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增值税的申报和缴纳以及发票使用等问题按《关于〈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汇总申报纳税企业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国税发[2007]12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中移鼎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统一核算的分支机构名单(略)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00七年七月十六日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