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更换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行政印章的通知
苏国税函[2007]286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更换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行政印章的通知
苏国税函〔2007〕286号
全文有效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
鉴于1994年启用的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行政印章使用时间较长、破损严重的实际情况,经请示局领导同意,决定对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的行政印章统一更换为光敏材质的新印章。新印章从2007年7月30日始启用,旧印章同时作废。
附件:新启用的印章印模(略)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00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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